北京商报讯(记者李海媛)6月12日,北京证监局发文称,经查,发现北京焰石投资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焰石投资”)存在管理、运用私募基金财产,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义务的情形,相关行为违反了规定。依据有关规定,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焰石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要求其应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,恪尽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,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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